2017年台湾劳动基准法修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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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至2018年台湾劳动基准法修正争议,又称一例一休再修法,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7年所提出之《劳动基准法》修正案(经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700009781号令修正公布,并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施行。),主要为因应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后,关于适度调整延长工时限制、例假安排及特别休假规定等建议之修法。被劳工团体认为其过度松绑之方向,将造成劳权大幅倒退,称之为“劳基法修恶”[1]。其主要修法方向包括:取消休息日“做一给四”加班费计算方式,改核实计算;放宽加班时数上限;放宽更换班次时应间隔11小时休息时间之规定;放宽“七休一”之规定[2],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行业,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例假日可在14天周期内调整,每2周内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应有4日、每8周内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应有16日[3];以及放宽特休假结算工资之期限[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