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性哀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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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表达对全国对抗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牺牲者和逝世者的哀悼,于2020年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于2020年4月4日清明节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1]。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全国性哀悼[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表达对全国对抗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牺牲者和逝世者的哀悼,于2020年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于2020年4月4日清明节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1]。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全国性哀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