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服务
一種透過網際網路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OTT服务(英语: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又称过顶服务或过顶内容服务[1][2],是一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观众提供的流媒体服务[3]。OTT服务需要通过互联网作资讯发送,有别于需要申领牌照的行业如有线电视、广播或卫星电视等传统媒体,在很多国家都不受法规规范[4]。在中国大陆,OTT称互联网电视,IPTV称交互式网络电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发布OTT和IPTV各自对应的行业技术标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须符合《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一般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5][6][7]截至2022年底,中国大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超过3亿户,互联网电视(OTT)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超过2.7亿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