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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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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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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內外的貪污(參見中國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腐敗問題一直存在,屢禁不止。

近年來,中國共產黨已加大對官員貪污腐敗的教育和懲處力度,例如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該局擁有更廣泛的職能和權力,主要的工作是進行反腐敗宣傳、教育,進行制度的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以及在反腐敗上抓一些源頭性的工作等。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講話,表示今後會把反腐敗工作的成效看作是取信於民的重要指標,這是中國進入轉型發展近30年來第一次明確提出來的關於反腐敗目標的看法[1]

直到2012年,中國共有420餘萬黨政人員受處分[2],其中465人是省部級官員,包括身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孫政才,以及已退休的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3][4]。2007至2012年五年間被處分的有66萬人[5]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資料顯示,2009年以來,約有70%的舉報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復[6]。這證明民間反腐缺乏安全保障,使得反腐過程頗為艱難[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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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005年以前

  • 改革開放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列表
  • 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廣東省海豐縣委書記王仲侵吞緝私物資、受賄索賄的總金額達6.9萬元,這在改革開放初期,是一個觸目驚心的數字。1983年1月17日,在汕頭市人民廣場舉行的審判大會上,王仲被依法判處死刑。王仲案被稱為「改革開放第一案」。[15]
  • 1984年前後幾年,原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余鐵民,與外商勾結,為外商非法謀私從中收受賄賂價值3萬多元。[16]
  • 1984年到1986年,湖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金輝,利用手中權力,先後為一些企業和個體戶甚至詐騙分子聯繫購買汽車、鋼材、水泥等緊俏物資,從中收取好處。[16]
  • 1980年代末,
    • 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基建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姚志武,先後兩次收受基建工程承包單位「回扣」費兩萬元,這位40年代入黨的老黨員因此入獄。[16]
    • 大慶石化總廠原副廠長關文彬和李克祥,在幫助他人購買緊俏石化產品時,分別收受賄賂達27000多元和12000多元,雙雙入獄。[16]
    •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太義同另外3位副院長,非法動用起標的款和基建款191萬元,赴深圳購買走私小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6]
    • 詐騙犯仵何林通過「倒賣」電視機大肆詐騙錢款380多萬元,而後大加揮霍。省司法廳勞改局司機趙某私自駕駛該局警車、蘭州空軍干休所副所長楊建祥動用軍車為其拉彩電,解放軍某部排長黨某、呂某則是身著軍裝保鏢押車。涉及此案的百餘人中,原省廳局級幹部子女兩名,黨員幹部數十名。[16]
    • 西藏自治區物價局局長徐玉貞弄虛作假,到財務室報銷貪污公款3300元、差旅費176.60元,後被撤職。吉林省白城地區物價局局長修竹陽幾個副手,前後找工廠報銷個人揮霍的花費1886.20元、3344.28元,收受現金禮品8071元。[16]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廳長朱馬·沙比提因,率領一個代表團到日本考察時,帶頭私分公雜費21萬日元,並先後收受日商6萬日元、2.5萬日元。[16]
    • 福建省漳州罐頭廠原廠黨委書記侯吉嶺為首的一夥廠領導,集體收受賄賂、投機倒把,牟取非法錢財達幾十萬元。最終落入法網。[16]
    • 吉林省,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洪模、省水利廳廳長李森和3名副廳級、9名處級幹部,因貪腐先後分別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
    • 湖南省汨羅市多年生產假農藥,銷往17個省區、131個縣,大批莊稼因此而顆粒無收。1983年假劣農藥達5700多噸。該市市長唐鎮球因此案被撤銷職務。[16]
  • 1983年8、9月間,中共本溪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張春沛即將上任遼寧省總工會副主席。赴51個單位辭行、吃請,收受禮物折合人民幣600餘元。被舉報後丟官。[16]
  • 1985年,江西省省長倪獻策因為腐敗,包養情婦(郭曉紅)被判2年徒刑。
  • 1986年至1988年,洛陽市公安局挪用治安處罰所收錢財,違紀購車,並轉手賣掉3輛,獲利19.5萬元。在檢查組檢查期間,洛陽市委委員、市公安局長宋文學開會統一口徑,指使他人編造假材料,最終丟掉官職。[16]
  • 1987年7月,因在大興安嶺特大火災一事中犯有嚴重官僚主義的林業部長楊鐘被撤職。[16]
  • 1995年,中共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1989年時任北京市長,參與了六四事件戒嚴及清場等)因為王寶森事件,暴露出巨額貪污而被捕定罪,於1995年正式開除陳希同的黨籍,並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95年被控貪污55萬元人民幣入獄,1998年,被判有期徒刑16年。
  • 1996年至2003年,田鳳山在任職黑龍江省國土資源部領導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36萬餘元。2005年12月27日,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 1998年,新華社分別以《合浦有條「腐敗街」》、《合浦縣「買官賣官」現象觸目驚心》為題,向中央反映原合浦縣城鄉建設委員會以阮永明為首的正副主任、調研員等一批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在合浦縣為他們自己建造超出正常工資負擔能力的高檔奢華住宅的問題。江澤民、朱鎔基、胡錦濤、尉健行及羅乾等中央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嚴肅查處。2000年11月30日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貪污公款269萬元、挪用公款225萬元向縣委領導行賄的「腐敗一條街」案主犯、原合浦縣建委主任阮永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蔣遠球等6名同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並沒收非法所得。收受阮永明賄賂的合浦縣委書記何建林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 1999年,遠華集團原董事長賴昌星成為遠華走私案的主要嫌疑人,曾暫居加拿大,於2011年7月23日遣返回國。
  • 1999年,原湛江海關關長曹秀康、湛江海關調查處處長朱向成因分別受賄240萬元、280萬元,放縱走私集團,導致國家損失62億元關稅的湛江特大走私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發生,被判處死刑。
  • 1999年1月9日,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褚時健利用職權和職務之便,主謀貪污私分公款355萬美元被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褚時健被判後減刑為有期徒刑17年
  • 1999年1月1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親自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打電話,要求嚴肅查處山西省絳縣人民法院「三盲」(文盲、法盲、流氓)院長姚曉紅嚴重違法亂紀事件,並要求查報結果。同年8月21日,運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姚曉紅無期徒刑。
  • 2000年,公安部長陶駟駒貪污7億元,賄賂中央各級領導,包括12名副總理級和52名部長級官員,受到處分。
  •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江蘇省的南京、宿遷和遼寧省的大連、撫順、錦州、營口丹東鐵嶺等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瀋陽慕馬案劉涌案中違法犯罪的領導幹部,首開職務犯罪指定管轄、異地審理之先河。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死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原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死刑。此後,廳局級官員犯罪由省內其他城市的法院審理、省部級官員犯罪由外省法院審理,成為中國司法慣例。
  • 2000年6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浙江反腐第一案」,曾向原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寧波市委書記許運鴻及原寧波市副市長謝建邦、孫炎彪等人大筆行賄的原寧波發展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吳彪犯貪污罪被判處死刑,與違法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等若干罪名並罰後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彪擔任負責人的寧波發展信託投資公司和寧波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江東營業部在許運鴻等人的縱容下長期違法經營,先後違規拆藉資金近20億元,最後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1.97億元。
  • 2000年8月21日,廈門市悅華酒店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洪樞被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挪用公款、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沒收財產人民幣15萬元。張洪樞貪污案東窗事發,緣於1998年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到廈門視察,下榻悅華酒店。張洪樞認為這是巴結高層領導人的大好機會,於是送給朱鎔基一隻價值不菲的水晶球。朱鎔基收下禮物後,立即轉交廈門市的領導並吩咐說,「我看這個人有問題,要查一查。」
  • 2001年8月2日,朱鎔基總理在《信息專報》送上的關於南丹7·17礦難的材料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請邦國、羅干同志批示,並報錦濤、健行、嵐清同志。看來可信。如此重大事故必須查個水落石出,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勾結官員,草菅人命。當前首先要排除一切阻力,查明遇難人員。請經貿委、公安部牽頭組織力量堅決貫徹落實。」收受龍泉礦冶總廠賄賂318萬元並要求瞞報礦難的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被撤職查辦,最終於2002年6月5日被判處死刑。
  • 2002年1月29日,時任湖北省委書記的俞正聲在省委召開的典型案例通報電視電話會議上痛斥原天門市委書記張二江為吹、賣(官)、嫖、賭、貪五毒俱全的「五毒書記」。張二江被捕後,漢江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其在在丹江口市天門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82萬餘元、美金4300元;非法占有公款22萬餘元、可攜式電腦1台,價值2萬餘元;違反規定收受紅包、禮金人民幣10萬餘元、日元1萬元。張二江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 2002年3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級法院對原安徽省蕪湖市政法委書記周其東27刀刺死情婦一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周其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同年8月13日,周其東被執行槍決。
  • 2002年5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攜1,000萬美金,與情婦出逃美國。王是中國外逃的最高級別警官,2007年6月10日客死美國紐約。
  • 2002年5月25日,海南省公安廳發出2002年第84號通緝令,懸賞2萬元通緝原中國銀行海南省分行行長王黎明等5名嚴重經濟犯罪嫌疑人(通緝令全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02年,廣西柳州市腐敗窩案中的若干案件相繼作出宣判。廣西區常務副主席(曾任柳州市委書記)劉知炳被判處15年徒刑;桂林市政法委書記(曾任柳州市公安局局長)於丁被判處死刑,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梅柳城和李玉章分別被判處17年徒刑和無期徒刑;柳州市地稅局副局長王勁松被判處14年徒刑;劉知炳之子劉忠被判處7年徒刑,女兒劉芳被判處10年徒刑;向上述人員行賄的賭場大亨江強被判處無期徒刑
  • 2002年8月,在時任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的親自督辦下,郴州市以歐濤為首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被一網打盡,為該集團充當保護傘的原汝城縣公安局長鄧曉輝、原汝城縣政法委書記朱凱、原三江口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唐志成等人亦被審查起訴。
  • 2003年4月20日,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及外孫從上海機場途經新加坡出逃美國。涉案金額達2.532億元人民幣、相當於10個成克傑受賄金額。2004年2月,浙江省檢察機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紅色通緝令」。楊秀珠於2005年5月20日在荷蘭鹿特丹市落網。2016年11月16日,楊秀珠歸國投案。
  • 2003年8月9日,中紀委給予已退休的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經查,程維高在擔任河北省主要領導期間,作風專橫跋扈,放任配偶子女進行違紀甚至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職權,對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與其配偶收受一批貴重物品,民憤甚大。同年8月30日,程維高的前秘書吳慶五被判處死緩、前秘書李真被判處死刑。2001年9月6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程維高之子程慕陽。2004年1月7日,程維高之女程悠蘭因逃稅罪被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並處罰金708.99萬元。
  • 2003年12月18日,三峽工程爆出的首宗巨額貪污案主犯、貪污庫區移民資金1207萬元的原重慶市豐都縣國土局局長黃髮祥被執行注射死刑
  • 2003年12月29日,原香港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產品交易有限公司(0149.HK)前身)董事長兼海國投有限公司董事長李耀祺貪污被判處死刑。
  • 2004年,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里:貪污受賄6000多萬元,包養情婦,嫖宿娼妓。成為改革開放後,繼馬向東之後第二個處以死刑的正廳級官員。被盧萬里檢舉揭發的原中共中央委員、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和原貴州省副省長劉長貴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年。向劉方仁、劉長貴、盧萬里等人行賄的黑社會頭子、號稱「地下組織部長」的陳林被判處無期徒刑。
  • 2004年, 上海國電投資公司總經理高新元, 在1999年至2002年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電網公司華中公司副總經理高航陝西省電力局局長趙傑臣行賄港幣10萬元、美金9000元和價值人民幣2.8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
  • 2005年,黑龍江牡丹江水泥集團尹謀謀和他的妻子曹竹順虧空公款貪污受賄後自殺
  • 2005年,成都市市委常委高勇貪污受賄1000多萬,包養情婦(成都中院法官陳永紅)大肆揮霍,在內江市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 2005年,江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索財500萬,包養6名情婦。
  • 2005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綏化市市委書記馬德受賄603萬元、原綏化市市長王慎義受賄188萬元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馬德死刑緩期執行,判處王慎義有期徒刑15年。這是一起罕見的廳局級官員犯罪跨省異地審理的案例,「有關人士」猜測,這可能是因為馬德在「雙規」期間檢舉了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和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繼田鳳山、韓桂芝落馬之後,同年10月9日,黑龍江五名副省級高官——張秋陽(省委秘書長)、范廣舉(省人大副主任)、付曉光(副省長,2013年因公款吃喝致陪酒人死亡再次被處分)、徐衍東(省高院院長)、徐發(省檢察長,後自殺),同時被免職或辭去職務。
  • 2005年9月,在中央「807」工作組進駐潮汕查處中國第一騙稅巨案時被發現受賄近100萬元並玩忽職守的普寧市市委書記丁偉斌、受賄300多萬元並濫用職權的普寧市市長賴振才被作出一審判決,丁偉斌被惠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賴振才被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 2005年9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北京舉行的「亞太反貪腐倡議(Anti-corruption Initiative for Asia-Pacific)」研討會上發表報告指出,隨經濟改革,中國的貪污問題日益猖獗。2004年中國涉及貪污的金額高達4090億元人民幣至683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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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來

2017年以來

判決

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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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緩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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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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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數額排名

以下是中國近年來貪腐金額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案件,按金額多少排名。[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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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報告

  • 僅僅是1984年上半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貪污受賄案160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0%,其中大案要案3300多件,涉及縣處級幹部120多人,司局級幹部11人,其中最大金額者180多萬元。[16]
  • 2004年5月28日,公安部發布消息稱中國外逃經濟嫌犯共有500多人,涉案金額700多億人民幣[137]
  • 2005年9月28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北京舉行的「亞太反貪腐倡議」(Anti-corruption Initiative for Asia-Pacific)研討會上發表報告指出,隨經濟改革,中國的貪污問題日益猖獗。2004年中國涉及貪污的金額高達4090億元人民幣至6830億元人民幣。
  • 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6月15日刊發《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2008年6月之前外逃幹部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139][140]中國13億人口人均被外逃貪官掠走610元人民幣。[141]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出版的《反貪報告》中引用有關部門統計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外逃資金共1913.57億美元(1.5萬億元人民幣)。[142]

2012年10月,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碩士研究生塗謙(24歲)從公開資料中搜集到中共十六大以來(2003年至2011年6月)落馬的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作研究樣本發布了中國省部級腐敗案件報告,報告於2011年年底完成,發表在《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上。報告顯示,在55個有明確的腐敗時間跨度的樣本中,省部級貪官在第一次做出貪污或受賄等腐敗行為後,平均要8.5年才會東窗事發。其中,跨度最長者達18年,為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4]從官員在腐敗時期內擔任的職務來看,有近80%的腐敗官員職務得到了晉升;高發年齡段為56歲至62歲,「錢、權、色」是腐敗的高發領域;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有52人來自地方,20人來自中央;在72個腐敗樣本中有53人已被法院判決,其中被判處死緩的人最多。[143]

美國加州克萊蒙特·麥肯納學院(Claremont McKenna College)政府學教授裴敏欣,在2016年出版的新書《中國權貴資本主義—政權衰敗的動態》(China’s Crony Capitalism—the Dynamics of Regime Decay)中,剖析了中國全國性腐敗的重要起源:1990年代開始的不完全的產權改革——即下放財產控制權,但是卻不明確財產所有權的做法;而土地是官商勾結最重要的資產。[144]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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