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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桑那大学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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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桑那大学董事会(ABOR)是亚利桑那州州立大学系统的管理机构,为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北亚利桑那大学和亚利桑那大学提供政策指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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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地理分布
1885年,亚利桑那领地立法机构授权成立亚利桑那大学,并规定由校董会负责管理、指导、治理和控制。两所州立学院分别位于坦佩和弗拉格斯塔夫,由三名州立教育委员会管理,其中包括公共教育总监和亚利桑那州州长任命的两名成员。
1945年3月,亚利桑那州长签署了一项法律,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和州立学院的管理委员会合并。校董会的职权范围扩大到坦佩的亚利桑那州立师范学院(现为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和弗拉格斯塔夫的亚利桑那州立师范学院(现为北亚利桑那大学)。
又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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