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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县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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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县秦朝时置县,辖区在今杭州市西部[1],其后多有变化。

古杭州初置时,因治所在余杭县,故有杭州之名[2]:31。1958年,撤销杭县、余杭县建制。1961年4月,又以原杭县、余杭县辖区所在的钱塘联社,新设余杭县。1994年,改设余杭市。2001年,改设余杭区(含今临平区[3]

“余杭”一名释义

“余杭”一名,一般认为是古越语地名,但具体意义有争议。东汉时成书的《越绝书·卷二》“余杭城者,襄王时神女所葬也。神多灵。”《越绝书·卷八》“朱余者,越盐官也,越人谓盐曰余”。即越地称“”为“余”。当代历史地理学家陈桥驿认为,浙江的余杭、余姚余暨萧山县),都是因为产盐,而称“余”名的[4]:52。此外,浙江以“余”字冠首的地名还有余不、余罂、余渔、余英、余支等。周振鹤游汝杰认为,古越语地名中的“余”字只有虚义,无实义[5]:95

至东晋、刘宋之际,“余杭”开始有了更为汉化的解释。现存最早有关“余杭”解释的文献为唐代《元和郡县志》所引刘宋《吴兴记》“秦始皇三十七年,将上会稽,除由此地,回立为县,舍舟航于此,仍以为名”,以“杭”通“航”,将“余杭”之名与秦始皇东巡联系到一起。[6]秦始皇东巡之说经过历代方志演绎变为了“禹航”之说,此说最早可以追溯到北宋《太平寰宇记》和《太平御览》,二书均错误引用《郡国志》称“夏禹东去,舍航登陆于此,乃以为名”,而历代《余杭县志》皆因袭此说。实际上《郡国志》并无此论,而南梁刘昭在补注中仅引述秦始皇东巡之说,并以地理不合质疑:“始皇所过乃在钱唐、富春,岂近余杭之界乎?”[7]“禹航”说自唐宋以来流传甚广,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则是“禹航”说的集大成者:“杭州之名,相传神禹抽水,会诸侯于会稽,至此舍杭登陆,因名禹杭……杭者,方舟也……所谓方舟,殆今浮桥是也。盖神禹至此,溪壑萦回,造杭以渡,越人思之,且传其制,遂名余杭耳。”[6]周振鹤游汝杰认为,“杭”字,“有人训为航,恐未必然。”[5]:95当代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也将“杭”解释为渡口,在《杭城都市发展之经过》中称,“杭者,渡也,盖古代浙东西之渡口在此,即以杭名”[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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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其地属越国。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余杭县的最早记载,见于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余杭者,秦始皇至会稽经此,立为县。”当代研究者指出,余杭县初属江胡郡。是秦始皇东巡会稽郡的结果之一,亦是对“吴越故地镇抚的缩影”。当时,余杭县县域基本囊括今杭州市西境大部,包括今余杭区富阳区建德市临安区桐庐县一带[1]

西汉初年,余杭县曾短暂属于韩信楚国江南部分。汉高帝六年(前201年),韩信楚国国除,会稽郡鄣郡改属刘贾荆国;高帝十一年(前196),淮南王英布反,刘贾被杀,国除。高帝十二年,立沛侯刘濞为吴王,以故荆国为其封地。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削吴国会稽郡,诏书甫至,吴国遂反。平定七国之乱后,属会稽郡管辖的余杭县,再次回到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下[8]。相关文献所记,汉朝时,从余杭县南境拆分出富春县(即日后的富阳县)。但一说法存在争议,或称秦末时已有富春县,或据楚系青铜器——“富春大夫”甑相关铭文,猜测楚国曾设置过富春县[1]。七国之乱后,汉景帝曾对会稽郡、鄣郡的行政区划进行大量调整。当代研究者推测,余杭县析置富春县极有可能便在此时[8]

新朝时,余杭县短暂更名为“进睦”,不久复名。东汉时期余杭县的建制,中国学界历来的争议点是其与钱唐县的关系。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建武六年(30年),钱唐县并入余杭县。光和二年(179年),恢复钱唐县。建安十六年(221年),从余杭县西部分出临水县,即日后的临安县[8]

孙吴宝鼎元年(266年),以吴郡的余杭等县和丹阳郡故鄣等县新设吴兴郡钱唐县则仍属吴郡。此后,余杭县基本属吴兴郡不变[8]

隋灭南陈后,余杭县随之入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钱唐郡改置杭州,余杭县为州治。次年,杨宝英攻克杭州,称大都督。杭州移治钱唐县,不久,杨宝英被杨素镇压。大业三年(607年),改杭州为余杭郡。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复余杭郡为杭州。天宝元年(742年)年,改杭州为余杭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为杭州。余杭县行政区划虽略有调整,但也基本属杭州,无大的变化[8]

南宋初年,以杭州临安府,余杭县仍隶之。元朝时,余杭县属杭州路。明清时,余杭县属杭州府[3]。清朝,余杭县有双溪、石濑、闲林三镇,考评:繁,难[9]。清朝时,今余杭区临平区区域分属余杭县、钱塘县仁和县[3]

中华民国成立之时,浙江全省的各均经裁撤,开始废府州厅改县杭州府废,余杭县直属浙江省。1913年1月,全国废府州、存道县,实行三级制。因故,推至1914年6月,依清朝浙江的4道辖区,复置4道。余杭县属钱塘道,县治在今余杭街道[10]:70。1935年,浙江省行政督察区。余杭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7年,余杭县属浙江省第九行政督察区[3],为五等县[11]:16

1949年4月,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逐步攻占浙江省。5月2日、3日,解放军攻占余杭县和杭州市杭县。余杭县人民政府设在城镇(余杭县县城,今余杭街道)。余杭县初属浙江省第九专区(后称临安专区),为专区驻地。1953年,改属嘉兴专区。1957年,改属建德专区[3]

1958年,隶属杭州市的杭县和余杭县建制先后撤销。4月,撤销杭县,分建为临平、塘栖、三墩、上泗4个县级区,驻地分别为临平镇塘栖镇三墩镇转塘,加上杭州市郊区改名的笕桥区,共同成为杭州市郊区[3]。有作者指出,当时杭县辖区大部分并入杭州市,小部分并入余杭县。并入余杭县的是瓶窑和长命两地,使余杭县管辖到邻近德清县的仁和镇[4]:53—54(今仁和街道)。

1958年10月,进行人民公社化,原属杭县的4个区成立10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撤销区建制。余杭全县则成立跃进(后称余杭)、仓前、石鸽、长命、仁爱(后称潘板桥)、双溪、黄湖等7个公社。同时,撤销余杭县建制,并入临安县[3]

1959年3月,临平、亭趾、九堡、塘栖、四维5个公社,加笕桥公社,成立县级半山联社,驻地临平镇。同月,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依托,与良渚、东塘、三墩、留下、上泗5个公社成立县级拱墅联社,驻地拱宸桥。1960年1月,半山联社、拱墅联社合并为县级钱塘联社,属杭州市,驻地临平镇。原拱墅区仍划归杭州市城区[3]

1961年3月,将原余杭县境域从临安县析出,划入钱塘联社。4月,撤销钱塘联社,改为县建制,定名余杭县。县城设于临平镇,隶属杭州市。同时,正式设立余杭镇(今余杭街道)。笕桥公社和上泗公社全部、留下公社的大部分同划入杭州市区[3]

1994年4月,撤销余杭县,建立县级余杭市,仍属杭州市,以临平镇为县治。2001年3月,撤销余杭市建制,改为余杭区,区政府驻临平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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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人口

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编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余杭县县域面积约为700.71平方公里,人口50117人[11]:16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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