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俄蒙协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俄蒙协约是1912年俄罗斯帝国与外蒙古签订的条约[1],俄文版称之为俄罗斯与蒙古关于外蒙古自治的协定(俄语:Соглашение между Россией и Монголией об автономии Внешней Монголии)[2],而在条约的蒙古文版本中直接使用“蒙古·兀鲁思”称呼外蒙古,这也是蒙古恢复独立以来首次使用“蒙古国”的国号签署条约[3]。

背景
辛亥革命爆发后,喀尔喀蒙古各部于1911年12月宣告独立并驱逐清朝官吏,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亦于该月29日登基为蒙古皇帝。清帝退位后,中华民国北京政府试图武力收复外蒙古,但是被俄罗斯帝国阻挠。1912年6月19日,俄国驻华公使瓦西里·库朋斯齐约见中国外交总长陆征祥,就外蒙古问题提出俄国方面的立场,俄国希望自己能成为外蒙古与中国之间的调停方,而且中国方面应该承认外蒙古的自治地位[4]。陆征祥表示外蒙古问题为中国内政,沙俄方面不应该插手。俄罗斯帝国于是打算与外蒙古博克多汗国单独签署协议[1]。
签订
沙皇俄国全权代表伊万·廓索维茨于1912年10月4日抵达京都库伦,谈判前俄方事先准备好了与蒙古人的条约草案。廓索维茨与蒙古政府首脑那木囊苏伦、内务部大臣达喇嘛·车林齐密特、外交部大臣杭达多尔济、财政部大臣察克都尔札布、军事部大臣棍布苏伦、司法部大臣那木萨赖举行会谈。双方在谈判中均坚持了自己的立场,经过一个多月的争论才达成协议[5]。
1912年11月3日,外蒙古与俄罗斯帝国正式签署《俄蒙协约》及附属“商务专条”。《俄蒙协约》及其所附“商务专条”规定俄罗斯帝国政府支持外蒙古自治;俄罗斯帝国政府帮助外蒙古训练军队;中国军队不准进入外蒙古、华人也不能随意移民外蒙古;俄国人在外蒙古境内享有各种诸如定居、经商、开矿、筑路等各种权利[6];其他外国人在外蒙古的权利不能多于俄国人的权利;未经俄罗斯帝国政府允许,外蒙古政府不得与中国或外国签订损害《俄蒙协约》的条约;俄国人之进出口商品一律免税[1]。
反应
1912年11月7日,中国驻俄公使就蒙古政府私自与俄国订立协约一事向俄国抗议,并指控俄国干涉中国内政。同时中国政府照会俄国驻华公使,表示蒙古为中国领土,蒙古当局无权与外国签订条约,而且中国政府不会承认《俄蒙协约》[1]。沙俄政府表示如果中国方面拒绝承认《俄蒙协约》,日后俄国可能会完全承认外蒙古独立。11月30日,中俄开始在北京就《俄蒙协约》谈判。1913年11月5日,中国与沙俄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中俄声明文件》承认《俄蒙协约》有效,中国方面同意外蒙古自治,沙俄承认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915年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图签订的《中俄蒙协约》,即以《俄蒙协约》为基础[5],此后俄罗斯帝国继续承认中华民国对外蒙古的宗主权,北洋政府继续承认外蒙古的自治以及俄国在外蒙古的各种特权[7]。
参考文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