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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
台灣宜蘭縣羅東鎮的森林管理機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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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简称退辅会森林保育处、退辅会森保处),为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曾设置的农林机构,处址设于宜兰市。成立背景为1959年时,为安置中华民国国军退除役官兵开发东西横贯公路沿线森林资源而设立的单位,一方面可以安置国军退除役官兵 (屯田制),另一方面藉其之力开发横贯公路沿线资源,形成双赢的局面。森林保育处从林务局接收的栖兰山与大甲溪林区总面积87,889公顷,其范围跨越宜兰县、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台中市等县市。虽然所辖面积广大,但保安林占80%左右,可开发之经济林地只有20%、约有一万七千公顷。2023年8月1日并入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原辖管栖兰山大部分林区业务改由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管理,原辖管大甲溪林区业务改由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管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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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 1959年1月31日,因应中横公路即将通车,如何在中横沿线安置退除役官兵是一大问题;为此,退辅会订定“横贯公路沿线森林资源开发方案”,并成立“台湾横贯公路森林开发筹备处”。同年10月10日,“台湾横贯公路森林开发处”(后简称森林开发处)正式成立。[3]
- 森林开发处之成立,与中横开发有绝对关系。理论上,台湾的国有林地在当时隶属林产管理局(林务局前身,后简称林管局)管辖,但退辅会因身负安置荣民的任务,中横沿线是政府认为其人烟稀少、资源丰富,做为安置用可避免许多问题,因此特别将中横沿线(含宜兰至梨山、雾社至大禹岭两条支线)两侧各十公里之天然资源,依法予以限制,作为安置荣民之用。森林开发处开始辅导荣民从事林业工作,退辅会的荣民安置计划正式从平地进入到台湾山林。
- 1963年4月1日,更名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就业辅导委员会横贯公路森林开发处”。
- 1972年,并编退辅会荣民林业工作队。
- 1975年,更名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森林开发处”。
- 1998年2月,更名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
- 2013年11月,更名为“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
- 2023年4月11日,立法院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法条文修正草案。8月1日,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并入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相关文物与史迹移置武陵农场保存且并留在退辅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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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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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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