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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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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社会,创立于1996年8月,为台北市历史悠久的live house之一,负责人陈淑桢、何东洪为发言人暨创办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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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地下社会,被广泛简称为地社,位于台北市大安区师大路,创立于1996年8月,为台北市历史悠久的live house之一,向台北市商业处登记名称为“冷热饮食及果汁咖啡烟酒”,负责人陈淑桢、何东洪为发言人暨创办股东。乐团如1976、四分卫乐团、糯米团、瓢虫、旺福、白目、宇宙人、表儿、八三夭等均曾在此表演,容纳人数约80-100人。[1]
live house合法化运动
2011 年台中杰克丹尼夜店火灾事件(因该夜店别名“ALA”,该事件又称“阿拉大火”),台湾县市政府对于舞厅、夜店、艺文展演空间的防火规格,进行严格的稽查[2]。同时期,台北市女巫店、地下社会、The Wall 相继遭遇都发局稽查,因法律上定位模糊,live house频接罚单[3],地社曾透过立委协商修改《文化创意发展法》,让live house得以适用《土地分区使用管制规则》、《城市规划法》,仍因营业登记争议、建筑登记争议及消防法规限制,地下社会于2012年7月15日熄灯,结束其15年的营业。[4][5]
此举引起知名乐团五月天成员玛莎、五月天成员怪兽、1976、拷秋勤、小应 等大批音乐人的声援[6]。玛莎于会后受访表示:“只要有一条路可以生存、可以走,不要让想经营的人无所适从”。[7][8][9]
重新营业
地下社会创办人之一何东洪于2012年8月11日晚上于地下社会脸书群组讨论区与官方部落格发表0815复业声明[10],文中说明复业动机,以及过程经过还有未来的计划与相关live house正名行动的细节。[9][11]
在众多音乐及文化人相挺下,2012年8月15日地下社会招牌重新挂在门口,恢复营业。复业当日,文化局随即协助会勘健检,后续受到台北市政府不同单位的稽查,10月4日及11日分别收到“违反公共安全”、“违反建筑使用类别”两张罚单各六万元。[12]
再度结束营业
2013年6月15日,地下社会再度结束营业。 官网部落格写道:“地下社会的租约就要到期了,二零壹三年六月十五号就是我们的最后一夜。 很遗憾,政府对于 Live House 法规没有任何作为,师大三里自救会仍然多方施压,视我们为社会乱源。 就让我们珍惜所有一同创造的回忆,谢谢大家!”[13]
相关音乐作品
由知名电子音乐创作者 fish.the 在 脸书上发起的计划 ,迅速得到众多独立乐团和艺人的响应,在不到一个半月内集结了 40 首歌,完成《来做一张地社合辑吧!》这个免费的线上音乐合辑。[14]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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