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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
中華民國文化部附屬的三級行政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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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简称影音产业局、影视产业局、影视局)是中华民国文化部附属机关,2012年5月20日成立。负有管理与协助台湾电影、广播、电视和流行音乐及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内容产业发展的任务,以及主办金钟奖、金曲奖、金音创作奖等国家级文化奖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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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2012年5月20日,随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整合原行政院新闻局广播电视事业处、电影事业处、出版事业处(有声出版科)业务,成立“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首任局长朱文清宣誓就职[3]。
- 2012年5月22日,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举办揭牌典礼,本部设于台北市中正区开封街一段3号(原经济部第二办公室)[4]。
- 2014年8月9日,自第25届金曲奖起,金曲奖传统暨艺术音乐类奖项相关事务从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改由国立传统艺术中心专责办理。
- 2019年11月7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审查文化部及所属单位预算,文化部部长郑丽君表示,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计划整并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发展司,加入文化部文创发展司、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相关业务,升格为“文化部文化产业署”[5][6]。
历任首长
组织
- 局长
- 副局长(2人)
- 主任秘书
- 副局长(2人)
- 业务单位
- 电影产业组
- 广播电视产业组
- 流行音乐产业组
- 事务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主计室
- 政风室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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