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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平

中國維權律師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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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平(1974年11月21日),江西萍乡人,现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益仁平关爱中心法律顾问,维权律师,《公民承诺》的签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事实速览 李方平, 英文名 ...

生平

2006年,代理河北邢台刘显红输血感染艾滋病案,该案被评为“2006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1]

2006年,代理“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该案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06年,为山东临沂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聚众扰乱交通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提供法律援助,在临沂的大巴车上在遭到10数个持铁棍、不明身份男子暴力殴打,头部被打破,深可见骨,是维权以来受伤最严重的一次,入院治疗[2]

2008年3月,代理北京异议人士胡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3]

2008年9月16日,在反垄断法生效一个多月后,北京律师李方平状告北京网通公司利用垄断地位对“新市民”实行差别待遇一案,就在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这被外界称为“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4]。不过3个月后,经法院不公开审理,原告的起诉被驳回。[5]

2010年11月,代理“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北京维权者赵连海被控“寻衅滋事”案[6]

2010年5月,代理北京艺术家“吴玉仁”因从事“艺术维权”遭到报复,被控在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妨碍公务”案[7]。在羁押十个月后,吴玉仁于2011年4月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获得释放[8]。2012年4月,检方撤回起诉。

2011年4月29日下午5时,被北京警方带走后失踪,5月4日被释放。[9]

2013年7月,为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当事人冀中星提供法律援助,出庭辩护。[10]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9月9日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网络诽谤行为“情节严重”。[11]李方平在其新浪微博上呼吁“必须把‘两高’关进笼子里”,并认为所谓解释行为违宪且违背了立法公开的原则,公民权利危矣。该微博发布后即遭屏蔽。[12]

2013年9月4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警队交律师手续时,突遭警员江雨无故殴打,致其裆部、手臂多处受伤。目前施暴者仍未得到处理。[13]

2013年10月,为江西瑞昌教师性侵7名幼女案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14]

2014年,担任中央民族大学维族学者伊力哈木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的辩护律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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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2007年“两会”期间,李方平和北京地坛医院蔡皓东医师联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公民提案”,呼吁审查十五部导致乙肝歧视的法律。
  • 发表“公民建议书”,建议消除“乙肝歧视”、“艾滋歧视”、建议消除城乡差别待遇,慎重处理关闭打工子弟学校问题。
  • 参与“三鹿奶粉受害家庭志愿律师团”、“中石化违反《反垄断法》”、“上书高法建议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公益性事件。

失踪

2011年4月29日,作为北京益仁平中心的法律顾问,李方平下午商谈处理该中心的一个维权案件后,在该中心的楼下“被一批人带走”[17]。官方从未出示过任何抓捕文件,也未告知过任何他被关押的法律依据。李方平在被秘密关押一周后获释放。[18]

2015年7月,李方平被江西萍乡安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带走[19]并被连续审讯30小时[20]。7月下旬在广东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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