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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政府海岸及资源循环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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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政府海岸及资源循环工程处,简称桃市海资处,为桃园市政府成立的二级机关,前身为“海岸管理工程处”。负责统整桃园辖内海岸工程、废弃物设施、资源循环等业务,上级单位为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
置处长、副处长、总工程司、主任秘书、副总工程司、科长、主任,共5科4室,目前于桃园市桃园区法治路1号与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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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时任桃园市长郑文灿于2016年表示正研议成立“海岸管理处”[1],桃园市海岸线长46公里,但近年来因经济开发,海岸线渐渐失去往昔风光,鱼塭、垃圾场、公路、堤防、消波块、工业区等取代了原本美好的海景,因而海岸保护刻不容缓,但海岸管理事务涉及许多面向,分属不同主管机关及法令规范,市府为求事权统一,创全国之先设置“海岸管理工程处”,专责办理海岸管理事务,以打造自然人文、亲水乐活的美丽海岸为愿景。于是在2018年3月15日揭牌成立[2],并使用使用原大园国中校舍。
2024年1月2日,海岸管理工程处因应环保署改制为环境部,改制为“海岸及资源循环工程处”,对应资源循环署,加入废弃物设施、资源循环等业务,首任海资处长由原环保局副局长吕明锜升任[3]。
组织架构
- 处长
- 副处长
- 总工程司
- 主任秘书
- 副总工程司
- 科长
- 主任
内部单位[4]
- 永续工程设计科:海岸及环保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及品质管考;一般废弃物源头减量及资源循环政策规划、永续消费、基金管理等事项。
- 废弃物设施工程科: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含焚化厂、底渣场、生质能、掩埋场)之兴建、管理及回馈金管理等事项。
- 海岸及循环工程科:海岸工程、资源化设施、水质净化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之兴建及管理等事项。
- 资源再利用科:资源循环再利用与产源管理、许可管理、流向管制及废弃物申报及勾稽等事项。
- 循环处理科:推动物料循环、资源再生及处理机构管理、环保科技园区及永续资源馆等事项。
- 秘书室:文书、档案、印信、出纳、总务、采购、财产管理、馆舍维护管理、法制、研考及不属于其他各单位事项。
- 会计室:办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 人事室: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 政风室:办理政风事项。
设施场馆[5]
- 新屋滨海植物园
- 永续资源馆
- 桃园市海岸设施[6]
- 欣荣焚化厂
- 桃园生质能中心
- 桃园市观音灰渣处理场
- 桃园市区域垃圾焚化厂回馈设施活动中心
相关条目
- 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
-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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