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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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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民(1956年),台湾人,国立台湾大学土木系毕业,曾担任亚新工程顾问公司工程师[1]。曾提出多项台湾公共工程有弊端的看法,其中较著名的包括:

  • 台南铁路东移[12]

率皆以工程专业为受害弱势或公共利益发声[15]

争议

2009年5月21日,《壹周刊》第417期“猫缆爆集体舞弊”报导中皆引用王伟民说法,引发社会各界对前台北市长马英九郝龙斌在猫缆工程兴建过程中之重大缺失,甚或涉及舞弊之普遍疑虑。台北市政府为了转移新闻的焦点,遂于次(5/22)日宣称将以违反技师法对壹周刊与王伟民提告,台北市政府的主张概述于下:

台北市政府对王伟民的提告,意外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王伟民的声援,声援者率皆认为“王伟民对市政发表自己看法监督市政,这是从事广义之‘设计行为’,而非从事技师法严格定义之“设计业务”,系属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范围内。”声援者的见解以发表于《建筑人》期刊的说法最具有代表性且最完整,其论述节录于下:

事后有关对于《壹周刊》与王伟民提告的开庭或和解,台北市政府从未主动有新闻传出,亦未见《壹周刊》有公开道歉举措。[来源请求]

事实上,台北市政府对王伟民的提告,在王伟民未及出庭之前,经参与连署学者交大教授刘俊秀出庭作证后,迳由地院予以驳回而早早结案。[来源请求]

台北市政府对壹周刊的提告。在地院审理时,《壹周刊》答辩称:

双方上诉后,高院于2012年7月判决陈姓科长及北市府均败诉[19]。该诉讼历经地院、高院审理,最后以台北市政府完败告终。

然而,台北市政府以提告来污名化王伟民的策略,藉以转移事件刚批露时的新闻焦点与压力,仍然是大获成功的。[原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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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 乐生之歌-1-遗弃[20]
  • 乐生之歌-2-乐生吁天录[21]
  • 乐生之歌-3-梦土[22]
  • 碧桥小品 - 碧潭吊桥二三事 1[23]
  • 碧桥小品 - 碧潭吊桥二三事 2[24]
  • 碧桥小品 - 碧潭吊桥二三事 3[25]
  • 碧桥小品 - 碧潭吊桥二三事 4[26]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1[27]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2[28]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3[29]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4[30]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5[31]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6[32]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7[33]
  • 漫谈轻便车(台车)、万新铁路与文山郡8 附录[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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