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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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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1980年代),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曾是中央音乐学院学生;曾在19岁时到北京法轮功请愿,而遭到关押[1]

事实速览 王博, 出生 ...

2002年的央视焦点访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在2002年4月8日的焦点访谈节目中,播出对王博的采访,除了提到他跟天安门自焚事件参与者陈果是同学关系[2],王博在访谈中提到自己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到北京请愿被关押进劳教所,并详细描述受转化的过程[2][3]

2005年获释后

2005年,王博获释,获释后她在具法轮功色彩的网站上,透过视频表达以下感受:“在2002年的时候,由于受中共政府人员的欺骗和利用,我上了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在这里,我向李洪志师父认错,也向所有被蒙蔽的世人讲清中共政府人员是如何欺骗、利用我,如何对我强制洗脑的”[4]

对天安门自焚案的说明

人民网说,王博曾说:“我和陈果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同窗,也是练习‘法轮功’的‘功友’。当人们为陈果的自焚而惊愕、痛心、惋惜时,我却写信给中央电视台,为‘法轮功’辩解,声称陈果杂念太重,不是真正的弟子。这种令人心寒的冷漠、残酷都来自李洪志的‘法轮大法[5]。”王博在2005年的视频中回忆道,当初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是说:“我在上中央音乐学院期间认识陈果,她不是真正炼法轮功的。虽然她以前炼过法轮功,但从99年我认识她的时候开始,她已经不看《转法轮》,也不认为李洪志师父是我们的师父。她认为河南有一个叫刘云芳的才是真正的‘高人’,而且,还邀请我和我的母亲去河南听所谓的高人讲法。我对此规劝她,告诉她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希望她不要再跟着刘某某等人一起,再听信他们的话。当时陈果听不进去[4]。”王博表示,当时官媒记者只是说他们做这个采访是中央高层让了解法轮功学员对自焚的态度,但她认为后来正因此段发言而受到劳教人员的注意,希望将她洗脑,然后制造假的新闻来蒙蔽世人[4]

王博的母亲刘淑芹也认识陈果。她也曾向媒体披露,陈果让王博带着她到河南听刘云芳讲法。她不但通过王博制止陈,还在电话里劝陈,但陈听不进去。由于陈果母女的言行,当时在河南法轮功学员圈子中已不承认她们俩是炼功人[6]

后续发展

  • 王博与其父母王新忠、刘淑芹向媒体发表言论之后,被当局分别判5年、4年、4年徒刑。当时有6位北京的律师冒着生命危险到石家庄为王博一家辩护[7]。此6名律师包括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平、黎雄兵、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辉、李顺章、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滕彪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邬宏威,他们认为王博、王新忠、刘淑芹践行宪法权利无罪,坚持信仰无罪,传播信仰无罪、宣讲自己的苦难遭遇及澄清事实无罪[7]
  • 自由亚洲电台(RFA)报导,该案逮捕起诉都没有通知家属,也未让被告请律师,一审也未公开审理;此6位律师表示若审理单位石家庄中院决议庭不开庭审理是公然违法,因此申请希望二审公开审理,并纠正一审中的错误或退回长安区法院重新调查审理;但申请未获得回应[8]
  • 后来该案6位律师之一的李和平遭到一群身份不明歹徒的绑架,据自由亚洲电台的报导,绑架者把李和平带到一处位置不明的建筑物内进行殴打,抢走了他的电脑移动硬盘和手机芯片,并把他的笔记本电脑内容复制拷贝,并威胁他立即离开北京;经过约6个小时之后,李和平被绑架者单独丢在北京郊外,他后来回到家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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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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