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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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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流.阿若巴亚尔(排湾语:Uliw Qaljupayare,1951年6月4日—2024年3月11日[2]),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出生于屏东县,中文名简东明,为排湾族原住民,屏东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今国立屏东大学),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今国立台北大学)行政研究所硕士[1]。于2008年代表国民党参选山地原住民选举区立法委员,当选并连任三届。
他曾因贿选而被判决当选无效并停职,但后续上诉时改判无罪、职权恢复,最终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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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简东明在2008年立法委员选举中涉及贿选,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侦结起诉简东明、其妻国民党中常委戴锦花、屏东县服务处主任高正雄、亲友及桩脚等人,并声请没收贿款四百廿万元。[3][4]
此外,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原住民工作会会长许玉美、总干事金正胜夫妻,涉嫌为简东明买票被查获,台南地方法院判处二人4年6月和3年6月徒刑。[5]简东明本人最终获判无罪(刑事部分在2013年7月判决无罪确定、民事部分则在2013年12月判决确定。)[6]
2016年立法委员选举后,简东明4名桩脚因涉嫌于贿选而遭台中地检署搜索住处并声请羁押获准,屏东地检署则搜索并查扣近10万元现金和投票人名册,并对涉案的中国国民党屏东县三地门乡和玛家乡党部两位主任声押禁见获准。两位被告于选举期间替简东明抄录名册并交付现金新台币五千元不等之金额予有投票权人买票贿选。[7][8][9][10]
2016年2月19日检方依选罢法提出当选无效之诉。[11]2017年6月12日屏东地方法院宣判简东明违反选罢法判刑5年6个月、褫夺公权6年。[12]2018年1月19日二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4年。[13]2019年4月3日,更一审改判无罪,并于4月12日返回立法院。[14]
选举纪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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