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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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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是一个由董建华先生创立,由教育局主办,优质教育基金赞助,用以鼓励及推动香港教育改革而设立的一个奖项。[1][2][3]
![]() | 此条目需要更新。 (2021年3月13日) |
目的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旨在:
▶表扬教学卓越的教师
▶提升教师的专业形象及社会地位,让教师更获得社会的认同,并加强尊师重道的风气
▶透过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教师协会,凝聚优秀教师,藉以推广及分享优良的教学实践
▶培养教师追求卓越的文化
学科/学习领域/ 主题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每年挑选三至四个学习范畴作为主题接受提名。
卓越教学奖涵盖多个学习范畴,包括英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常识科、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幼稚园教育、体育学习领域、科技教育学习领域、艺术教育学习领域、科学教育学习领域、训育及辅导、课程领导、数学教育学习领域、特殊教育需要、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德育及公民教育、通识教育科、资讯科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特殊学校)、中小学体育及幼儿体能、语文教育(特殊需要)等。
2023/2024年度卓越教学奖的主题为"英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幼稚园教育"; 2024/2025年度的主题为"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数学教育学习领域"、"价值观教育"。
奖项
每年所颁发的奖项数量不设上下限。奖项分为卓越教学奖及嘉许状两个类别。所有获颁发卓越教学奖或嘉许状的提名会获得现金奖、分享活动及持续专业发展资助金、奖座及证书等奖项。
组织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评审团专责评审提名。评审团委员包括与主题相关的专家学者、资深校长、曾获奖的教师及家长。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督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卓越教学奖的长远发展及策划相关的事项和监督及筹办卓越教学奖,并就卓越教学奖的宣传策略提供意见。委员会又监督其辖下的各个工作小组/评审团的运作及检讨卓越教学奖的成效。
评审程序
教师可以以个人或组别名义参与教学奖。参加者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资料(提名表格、课堂录像、教学反思等),并出席会谈。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团将到访学校进行观课,并与候选教师、同事、学生、家长等会面作详细评审。
完成详细评审后,评审团会提交评审结果予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再交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督导委员会接纳。最后,评审结果会经由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顾问评审团确认。
参与对象
参与教学奖的教师必须:
●为检定教员
●得到校长的提名/和议
●任教或负责相关科目/范畴至少一个学年,并于接续的学年继续任教或负责该科目/范畴
●在提名期结束前,连续三年或以上在本港学校任教(若以组别名义参选,则不少于一半的成员须符合此项资格)
颁奖典礼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颁奖典礼于每年年中举行。由行政长官向获卓越教学奖的教师颁奖,以及由教育局局长向获嘉许状的教师颁奖。[4]
历届获卓越教学奖名单
(2004/05年度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因非典型肺炎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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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获嘉许状名单
科技教育学习领域
常识科
训育与辅导(包括升学与就业)
卓越教室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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