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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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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松筠(1891年12月22日—1968年),号雪岭,是一位出身台中丰原的律师、社会运动者及二二八事件受难者。

生平
1912年(大正1年),郑松筠自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毕业,并入丰原公学校担任训谕(训导)职务,后入明治大学攻读法律,并于1919年毕业后于1922年考取律师执业资格且随后开业[1],复参与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2]
1923年,郑松筠在治警事件中成为被告。此后,他曾在二林事件中与蔡式谷等为担任辩护律师。[3]
1947年(民国36年),郑松筠因二二八事件被捕入狱,并被关押达七十五天;之后,他转而活跃于斋教等宗教活动,创立佛教正信会,并买下台中市水源地处“梅镜堂”以作隐居处所,复潜心钻研佛学[4]。此外,郑松筠及其家属也长期将该屋租赁与台中一中学生并作其课余学习场所。[5]
家庭
郑松筠与洪阿月(1894年 - ?)结婚并育有郑素素[6](1921年 - ?)及郑慧慧(1923年 - ?)等子女。[1][2]
纪念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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