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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合作组织

国际组织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铁路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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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合作组织,简称铁组(俄语: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Железных Дорог,缩写:ОСЖД,拉丁转写:OSJD;英语:Organisation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Railways,缩写采用俄语拉丁转写:OSJD); 德语:Organisation für die Zusammenarbeit der Eisenbahnen(OSShD) 是一个于1956年6月28日在保加利亚索非亚铁路交通部长会议上成立的国际组织,包括以下国家: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事实速览 原名, 简称 ...

截至2025年11月,铁组成员涵盖亚欧30个国家,其中4家铁路公司拥有观察员地位,38家直接参与铁路运营的公司和组织拥有铁组加入企业地位。铁组铁路运营里程达34万公里。铁组成员国总面积超过3750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20亿,铁路运输年均运送旅客约40亿人次,货物约5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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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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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为了建立统一的国际客运和货运法律及经济标准,20世纪50年代初,第一批国际客运和货运基本文件应运而生,即:

— —《国际铁路直通联运旅客及行李运送协定(国际客运协定)及其办事细则》;

— —《国际铁路直达联运货物运送协定(国际货运协定)及其办事细则》;

— —《国际铁路直通联运旅客、行李、包裹运送运价规程》;

— —《国际铁路直达联运货物运送协定参加国铁路货物运送统一过境运价规程》;

— —《国际联运车辆互用规则(车规)》;

— —《国际客运协定和国际货运协定清算规则》。

这些协约、规则和运价表由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铁路通过,于1951年11月1日生效。

1953年在莫斯科和1955年在柏林,参加上述协约参加路举行了会议。会议对上述协约、运价表和规则的文本进行了根本性修改,并将协约更名为国际货协(SMGS)和国际客运协(SMPS),同时,这些协定的缔约方数量也显著增加。

国际客运协定和国际货运协定(下称——国际货协和国际客运协)的管理权被委托给波兰国家铁路公司,并成立了波兰铁路公司-国际客运协定和国际货运协定事务管理局(BUD)来履行这一职能。

随着时间的推移,铁路之间的合作不断发展。客运和货运量显著增长,将合作扩展到铁路运营其他领域(例如技术、研究、设计和经济)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然而,发展铁路间科技合作的需求以及国际铁路服务的扩张促使产生新的组织形式,以确保其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铁路运输合作组织结构。

1956年6月23-28日,铁路运输部长会议在索非亚举行,一致决定成立铁组(OSJD)。在铁组历史上,此次会议被视为铁组部长会议的首次会议。会议讨论了扩大参加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的铁路之间协调与合作的问题,通过了《铁路合作组织条例》,并责成事务管理局制定《铁组部长会议议事规则》草案和铁组执行机构——铁组委员会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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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组成员国

1956年 — — 铁组成员国(创始成员国)

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国、朝鲜、蒙古、波兰、罗马尼亚、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越南

1966年 — — 古巴

1990年 —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不再是铁组成员

1992年 — — 俄罗斯 (作为苏联的合法继承者), 白俄罗斯、拉脱维亚、立陶宛、摩尔多瓦、乌克兰、爱沙尼亚

1993年 — — 捷克斯洛伐克被捷克和斯洛伐克取代, 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1994年 — — 土库曼斯坦

1995年 — — 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

1997年 — — 伊朗

2014年 — — 阿富汗

2018年 — — 韩国

2022年 — — 老挝

目标和任务

铁组的主要工作领域是:

— — 发展和完善国际铁路运输,特别是欧亚铁路运输,包括多式联运;

— — 制定国际铁路运输领域的协调运输政策,制定铁路运输活动战略和铁组战略;

— — 完善国际运输法,执行《国际铁路旅客运输协定》(国际客协)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国际货协)以及其他与国际铁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文件;

— — 在铁路运输的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和环境方面开展合作;

— — 采取措施提高铁路运输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力;

— — 在铁路运营和与进一步发展国际铁路运输相关的技术问题方面开展合作;

— — 与负责铁路运输(包括多式联运)问题的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铁组领导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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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国
  观察员国

铁组最高领导机关是部长会议。部长会议根据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的建议,在政府层面上研究并决定与铁组工作有关的一切问题。

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是铁路企业层面的领导机关。该会议组织工作并决定铁路和铁路企业范围内与铁组工作有关的问题。

部长会议和总局长会议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就铁组及其执行机关——铁组委员会的活动问题作出决定,包括设立铁组工作机构和其他机构,并确定这些工作机构的任务和工作计划。 铁组的独特之处在于,在一个组织框架内,负责铁路运输的国家执行机关和铁路公司等经济实体开展合作。这使得参与法律制定过程及其实施的众多实体能够统一在同一组织内。

铁组走廊

铁组铁路由13条运输走廊组成。从地理上看,这些走廊几乎覆盖了所有铁组成员国,从西到东、从北到南(见图1)。铁组走廊的基础建立于1996年,当时铁组根据欧亚两大洲之间的货运量,确定了13条连接欧亚的铁路干线。

1996年至2001年,该组织分析了13条运输走廊的地理、技术、运营指标及技术设备,收集了基础设施和过境点数据,并研究了完善货运技术的方法。这项工作最终制定了全面的措施,以改进欧亚运输走廊沿线的国际铁路运输组织工作。感兴趣的国家签署了关于发展这些运输走廊的谅解备忘录,为各国协调重组和现代化相关铁路线路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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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各走廊有效运行,签署了铁组每条铁路走廊技术、运营和商务发展合作备忘录,并制定了铁组铁路走廊运输及其发展综合规划和技术运营说明书。

铁组委员会

铁组委员会是铁组的执行机构,也是铁组唯一的常设机构。委员会由铁组成员国指派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为履行其职能,其组织结构如下:

铁组委员会
委员会领导机构 主席

副主席

秘书

部长会议级别工作机构 I. 运输政策与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

II. 运输法专门委员会

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级别工作机构 III. 货物运输专门委员会

IV. 旅客运输专门委员会

V. 基础设施与机车车辆专门委员会

常设工作组——编码与信息常设工作组 常设工作组——财务与清算问题常设工作组。


为解决具体任务,可设立临时工作组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联合工作组。

铁路合作组织委员会总部设在波兰华沙。

铁组委员会主席

1957-1965——亨里克·德隆日克维奇

1976–1985——斯捷潘·巴特科夫斯基

1985–1990——雷沙尔德·斯塔夫罗夫斯基

1990–1998——安德烈·戈瓦舍夫斯基

1998-2020——塔捷乌什·绍兹达

2020-至今——米罗斯拉夫·安东诺维奇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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