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陈政忠

臺灣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陈政忠(1955年4月1日),中华民国无党籍政治人物,曾任台北市议会议员[2]、财团法人台北市陈安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事实速览 陈政忠, 台北市议会第5-14届议员 ...

女儿陈怡洁曾担任亲民党不分区立法委员[3]以及该党发言人。

Remove ads

早年

陈政忠出生于台北市社子,父亲陈安为翻砂石工人,母亲林尽为林荣三姐姐,从小就送给陈家当童养媳。[4]陈政忠有两名弟弟,分别为陈政辉、陈政宪。[5]陈政忠早年家境贫困,母亲林尽曾因筹不出父亲的医药费及子女教育费用而投河自尽未果、获救,童年贫苦的生活使陈政忠及早立定志向要赚钱致富。[4]

陈政忠初中起于舅舅林堉琪旗下的宏国建设工读,一路从工地、建设到采购部门学习房地产买卖、工程建设的基本知识。[4]

1970年,其于宏国建设升迁至总务处经理后,与作为同事的妻子林玉芬联同几位老同事合伙创业,成立宏福建设,并于建筑业快速崛起。[4]

从政

投入政坛后,多次当选台北市议员,并曾出任国民党台北市议会党团书记长,因涉嫌掏空宏福集团而遭台北地院判刑后遭国民党开除党籍。后来以无党籍继续参选,并提起上诉。

2024年7月17日,陈政忠被控操纵宏福建设股票等案经缠讼23年,台湾高等法院更四审时依操纵股价罪判刑4年、虚伪记载公开说明书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检方启动防逃机制,后续其议员身份遭解除[6],结束长达38年半的议会问政生涯。

事件及争议

宏福集团掏空案

陈政忠为宏福机构关系企业创办人及股东,自1993年起陆续掏空宏福建设资产、操纵宏福建设股票,不法所得新台币60余亿元,台北地检署曾于2001年间依背信、诈欺、业务侵占、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陈政忠,求刑15年。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操纵股票、背信、虚伪记载公开说明书等罪,将陈政忠判刑20年,是当时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陈不服,遂上诉。此案缠讼20余年,高等法院更三审曾因认为难以认定陈政忠指示宏福建设作案,故判决陈政忠无罪[7]

但更四审再次认定陈政忠有罪,依证交法影响集中交易市场有价证券交易价格之操纵行为罪判刑4年,并依募集有价证券之公开说明书记载虚伪罪判刑2年,[8]2024年7月17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6]

选举纪录

更多信息 年度, 选举届数 ...
Remove ads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