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定理定理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威尔逊定理是以英格兰数学家爱德华·华林的学生约翰·威尔逊命名的,尽管这对师生都未能给出证明。华林于1770年提出该定理,1771年由拉格朗日首次证明[1]。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11月8日) 在初等数论中,威尔逊定理给出了判定一个自然数是否为质数的充分必要条件。即:当且仅当 p {\displaystyle p} 为质数时: ( p − 1 ) ! ≡ − 1 ( mod p ) {\displaystyle (p-1)!\ \equiv \ -1\ ({\mbox{mod}}\ p)}
威尔逊定理是以英格兰数学家爱德华·华林的学生约翰·威尔逊命名的,尽管这对师生都未能给出证明。华林于1770年提出该定理,1771年由拉格朗日首次证明[1]。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11月8日) 在初等数论中,威尔逊定理给出了判定一个自然数是否为质数的充分必要条件。即:当且仅当 p {\displaystyle p} 为质数时: ( p − 1 ) ! ≡ − 1 ( mod p ) {\displaystyle (p-1)!\ \equiv \ -1\ ({\mbox{mod}}\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