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委员会Europea),簡稱歐盟 執委會 ,是欧洲联盟的主要行政機關,為歐盟 事實上的內閣。歐盟 執委會 由27位執委 組成,首長為歐盟 執委會 主席。 歐盟 執委會 主席由歐盟 高峰會 提名, 並經歐洲議會同意。 歐盟 理事會提名執委 人選,經執委會 主席同意後,提交給歐洲議會同意後就任。 執委會 的歐洲公務員達32
歐盟委員會專員歐盟 委員會專員(European commissioner)為歐盟 執委會 成員,共有27名,分別來自27個成員國。歐盟 執委會 主席領導整個歐盟 執委會 。每位執委 掌管不同領域事務。簡單來說,執委 類似於政府部長。 執委 由成員國與執委會 主席協商後提名,然後由執委會 主席選出該屆執委
欧盟委员会主席歐盟 並不是一個國家,因此以「歐盟 總理」稱呼之,是不恰當的說法。執委會 主席領導由執委 組成的執委 團(college),擁有分配執委 職務、改組或解雇委員的權力。執委 團領導執委會 公務員,制定政策議程並決定其提出的法案。執委會 是唯一可以提案、或起草法案使其成為歐盟 法律的機構。 執委會 主席與歐盟 高峰會
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歐盟 執委會 副主席(英語:Vice-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是歐盟 執委會 的成員之一,負責領導執委會 在多個歐盟 執委會 執委 參與的特定重點領域的工作。 目前,歐盟 執委會 共有七名副主席:三名執行副主席、三名常務副主席、當然副主席的高級代表。 除現有職務外,任何歐盟執委(英语:European
總署 (歐盟)在歐盟 ,總署(Directorates-General)是專責某個特定領域的部門。歐盟 執委會 的總署相當於國家層級的政府部門。執委會 大多數總署由歐盟 執委會 執委 領導,執委 除了負責總署的整體指導,也負責(政治上負責)相應的政策領域。署長(Director-General)負責管理日常事務,並向歐盟 執委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