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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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生态学(英语:Deep Ecology),是挪威哲学家阿恩·内斯(Arne Næss)在1973年于一场第三世界未来发展研讨会中提出的术语。后经德韦尔(BillDeval)、塞申斯(GeorgeSessions)、福克斯等人的努力而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环境哲学。深层生态学以非人类为中心的角度,重新看待世上所有生物的价值,打破长久以来人类对生命的价值观。深层生态学认为要认识、处理和解决生态问题,必需从整个生态系的角度,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做一个整体来考量。
深层生态学是西方环境伦理学界提出的一个与浅层生态学相对应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流派之一。深层生态学家坚持问更深层次的哲学问题,探究人类为什么和如何干扰的生态系统的平衡状态,使环境变成长远的改变,而不是只用狭隘看法的研究生态环境,避免仅仅以维护人类利益而推行环境保护 。深层生态学显示了生态系统更全面的看法,并寻求适用于生活的理解,解释生态系统的不同部分(包括人类)如何成为一个整体的系统。20世纪90年代以来,深层生态学提高了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对环保运动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深层生态学的理论宗旨是批判和反思现代工业化社会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种种失误及其背后的深层根源,目的在于寻找人类生活的真正价值及现代社会的合理构建。深层生态学思想家们在1979—1980年间把内斯的思想学说完整地引入环境伦理学领域,从而使深层生态学成为环境伦理学领域中一个正式的或规范的思想流派。其次,努力使内斯的学说成为深层生态学正统理论,并扩展其在生态哲学中的学术影响力;最后,努力促成环境伦理学家们与深层生态主义者的相互认同。另外 , 许多学者诸如约翰.锡德、大卫.罗德曼和比尔.麦科马克等都在捍卫和发展深层生态学思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