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都會郡和非都會郡非都市郡,無郡理事會 英格蘭的都市郡包括大曼彻斯特、默西塞德郡、南約克郡、泰恩-威爾郡、西密德蘭郡與西約克郡。各郡人口大約為120到280萬之間。柴契爾政府在1986年廢止了都市郡的郡理事會(county council),不過這些郡依然合法地存在。都市郡具有某些管理與地理上的作用,且仍屬於名譽郡(ceremonial
非都会郡非都会郡(英語:non-metropolitan county)是英格蘭地區不屬於都會郡的一種郡級地域劃分。鄉郊郡人口一般約在30萬到140萬之間。語源上,「shire」是來自古英語,「county」則源於法語。而兩者組合而成的「shire county」實際上是一個同義反覆詞彙。 大部分的非都会
非都会区非都会區的地位。另一種特殊情況,就是伯克郡的非都市區,皆升格為單一管理區,所以沒有非都会郡政府的機構存在,只有名譽郡(地理上的郡)的形式。 在1899年,英格蘭地方已劃分郡級制度。這一制度在「1963年倫敦政府法令」和「1972年地方政府法」被廢除。新制度為英國大倫敦以外分為都会郡與非都会郡;都会
郡 (英格蘭)郡、登记郡(英语:registration county)、名誉郡、邮政郡(英语:postal county)等。 注:“*”没有郡理事会,管辖的非都市区是非都市郡区(单一制) 雅息士郡(Essex) 赫福郡(Hertfordshire) 劍橋郡(Cambridgeshire) 羅福郡(Norfolk)
英格蘭的名譽郡英格蘭的郡的定義之一(另一定義即為用以設立地方政府的都會郡及非都會郡)。 司法郡(英語:Shrieval county)的邊界及性質與名譽郡相同,君主可於各郡中委任一郡長(英语:High sheriff),作爲君主在該郡的司法代表。 《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定義了名譽郡的邊界,而《1887年郡長職權法令》(英语:Sherif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