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得维的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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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得维的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英语: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简称:蒙得维的亚公约 / Montevideo Convention)是1933年12月26日于第七届美洲国家国际会议期间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所签署的一项国际公约。该公约中有关建国声明的部分内容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法的一部分[2]。在会议上,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与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公布了“睦邻政策”,该政策旨在反对美国干涉美洲国家事务。《蒙得维的亚公约》由19个国家签署;但是在美国、巴西和秘鲁三个国家,它们对公约内容有一些保留[1]。
Quick Facts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签署日 ...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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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 | 1933年12月26日 (1933-12-26) |
签署地点 | 乌拉圭蒙得维的亚 |
生效日 | 1934年12月26日,89年前(1934-12-26) |
签署者 | 20国[1] |
缔约方 | 16国[1](截止2018年12月) |
保存处 | 泛美联盟 |
语言 | 英语 · 法语 · 西班牙语 · 葡萄牙语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蒙得维的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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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得维的亚公约》于1934年12月26日起开始生效,并于1936年1月8日登记于《国际联盟条约汇编(League of Nations Treaty Series)》。[3]
这次会议在美国历史上也是非常引人瞩目的,因为与会的美国代表索福尼斯巴·布雷肯里奇(英语:Sophonisba Breckinridge)博士是美国第一位参加国际会议的女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