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机构香港的司法機關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香港律政司或法律援助署。香港司法机构(英语:Judiciary of Hong Kong)由各级法院、特别法庭和审裁处组成,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一切司法人员均根据基本法第88条,由行政长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推荐并由行政长官委任。现任首长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而司法机构政务处则协助各级法院内部行政及管理事宜,一切运作制度与特区政府部门无异。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7月31日) 香港司法机构标志 香港各级法院位置图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香港律政司或法律援助署。香港司法机构(英语:Judiciary of Hong Kong)由各级法院、特别法庭和审裁处组成,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一切司法人员均根据基本法第88条,由行政长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推荐并由行政长官委任。现任首长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而司法机构政务处则协助各级法院内部行政及管理事宜,一切运作制度与特区政府部门无异。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7月31日) 香港司法机构标志 香港各级法院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