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香港参加全国人大的36人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参与全国人大会议,港区人大占全国人大代表的1.2%。
Quick Facts 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 选举人数量 ...
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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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区 | |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范围 | |
选举人数量 | 1,989人(选举会议成员) |
选举单位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类型 | 职位[*] |
人口数 | 732万人(2016年普查) |
现有选区 | |
设置时间 | 1997年7月1日 |
席次数 | 36 |
代表团团长 | 马逢国 |
前身选区 | 广东省代表团 |
选举方式 | 由选举会议间接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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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基本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均须为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他们的另一职责是参与选举行政长官(见选举委员会)。目前每届港区人大代表成员由上届港区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及选举委员会成员中的中国公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订立的当届选举办法选出。
第一至八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其中的香港人成员出任(见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