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將之前屬於專項經濟普查的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三項專項經濟普查合併,並將建築業納入普查範圍。普查的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普查對象是在中國大陸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參見:基本單位劃分)。普查時間近兩年,各地共組織培訓了300多萬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和1000多萬名有關單位統計、財務人員參加普查活動。查處了普查中發生的虛報、瞞報、拒報等違法違紀案件5377起,保障了經濟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質量抽查結果顯示,數據填報的綜合差錯率僅為4.9‰。這次普查查實了GDP總量和三次產業的比重;所有基層原始數據,都已進入國家統計局的經濟普查資料庫;不僅可以進行全國數據匯總,而且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加工出按地區、行業、規模和所有制等各種分組的數據,開展各種分析研究。
- 普查區域和行業組織共計39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控制區除香港、澳門以外的區域;
- 時間點:2004年12月31日零時;
- 組織機構: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任組長;
- 實施單位: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林賢郁任主任);國家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