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1945年中华民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一个条约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全稱《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俄語:Договор о дружбе и союзе между СССР и Китай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是中華民國在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之際與蘇聯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當時蘇聯軍隊在沒有簽訂條約的情況下已經發動八月風暴攻勢,一個星期以後,從日本手中奪取了中國東北地區與內蒙古(當時的滿洲國和蒙疆)。1945年8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王世杰與蘇聯政府代表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簽訂,此條約涉及中華民國與蘇聯的政治經濟合作,而關於中國北方邊界的問題,尤其是外蒙古的主權問題則在單獨的外交照會中體現,[1]並不包含在條約文本中,外交照會換文內容附件有兩條主要:一、蘇軍三個月內從東北「撤完」;二、「鑑於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願望,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將在日本戰敗後舉行公民投票以確定外蒙的獨立」,沒有時限。並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及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2][3]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舉行公民投票,結果顯示97%的公民贊成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獨立。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 Договор о дружбе и союзе между СССР и Китай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 類型 ...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 Договор о дружбе и союзе между СССР и Китай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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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和平條約 不平等條約 |
簽署日 | 1945年8月14日 |
簽署地點 |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莫斯科 |
生效日 | 1945年8月24日 |
失效日 | 1953年2月24日(中華民國立法院決議) |
簽署者 | 王世杰 莫洛托夫 |
締約方 | 中國 蘇聯 |
批准者 | 中華民國立法院(1945年8月24日審議通過) |
語言 | 漢語、俄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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