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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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官為文官公務員系統成員。相對於政治系統中的政務官,事務官在[1]政治上必須保持中立,任期不由選舉和黨派轉換所影響。
另一種定義的事務官不是以產生方式、而是以權責區分,指在政府中負責實際執行事務的官員;相對而言,政務官是指領導並作出決策的官員。
較具典型的例子是,英國的文官在兩種意義上都是「事務官」,而選舉產生的議會、內閣官員,以及此類官員任命的幕僚等,則不是事務官,而是政務官。皇家任命的內務官員職位和世襲的官職也不是事務官職。
而各國的事務官在國家或地方層級都有不同的分配。[2][3]。但 2016 年起,中國大陸開始嘗試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使職級與待遇掛鉤,並在 2018 年公務員法修改中得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