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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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指示,全稱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或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1],是由劉少奇起草[2],中共中央於1946年5月4日發布的關於改變中共土地政策的指示。該指示的基本內容是,改變抗日戰爭期間中共採取的減租減息策略,實行「耕者有其田」,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3];用一切方法吸收中農參加運動,決不可侵犯中農土地;一般不變動富農土地,對富農和地主要有所區別;不可將農村中反對地主階級的辦法應用於城市中反對工商業資產階級的鬥爭[4]。
這一指示是在第二次國共內戰全面爆發的前夜發布的。它調動了農民的革命和生產積極性,為中共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奠定了群眾基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