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
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水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公海(High Seas)或國際公海、國際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根據1958年的公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是指不屬於領海或內水之海域。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則規定沿海國專屬經濟區、領海以及內水以外的海域是公海[1]。
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公海不屬於任何國家,故任何國籍的船舶均有航行權,公海中非屬特定國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漁業資源,可由任何國籍的漁船加以捕撈。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向任何國家開放[2]。2023年聯合國通過公海條約(英語:High Seas Treaty)(High Seas Treaty)的協議,建立起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與可持續發展的機制,該條約仍待至少60個國家批准才會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