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又稱刑事犯罪紀錄(英文:Criminal Records),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製度,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存於當地或上至國家級的檔案中,是自然人的歷史另類表現。有案底的人並不一定曾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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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輕微的如偷竊、被驗出醉酒駕駛但並無對他人構成傷害等輕微犯罪的案底,這些人一般都能重新投身社會,獲公眾接納。不過,一些嚴重的犯罪並對公眾構成威脅如殺人、強姦等,這些人的案底一般無法消除,出獄後因有案底也難以重新投身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