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
編劇為電影或電視節目撰寫的作品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劇本又稱腳本(脚本/きゃくほん),是編劇為電影、電視節目或電子遊戲所寫的書面作品。劇本是由「何時、何地、誰」組成的具有設計圖作用的文本。與小說形式不同。這些劇本可以是原創作品,也可以改編自現有的作品。其中還對人物的動作、行為、表情和對話進行了敘述。為電視劇寫的劇本也被稱為電視劇本(teleplay)。
劇本的寫作,最重要的是能夠被舞台上搬演,戲劇文本不算是藝術的完成,只能說完成了一半,用於舞台演出才是最終藝術的呈現,稱為「腳本」(即「演出文本」或「演出本」)。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創作過不適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劇本,這類的戲劇文本則稱為「案頭戲」(也叫「書齋劇」)。而好的劇本,能夠具備適合閱讀,也可能創造傑出舞台表演的雙重價值。
一部可以在舞台上搬演的劇本原著,還是需要在每一次不同舞台、不同表演者的需求下,做適度的修改,以符合實際的需要,因此,舞台工作者會修改出一份不同於原著,有著詳細註記、標出在劇本中某個段落應該如何演出的工作用的劇本,這樣的劇本叫做「提詞簿」或「演出本」、「台本」(promptbook)。此外,劇本是完整的演出腳本,有另外一種簡單的舞台演出腳本只有簡短的劇情大綱,實際的對白與演出,多靠演員在場上臨場發揮,而這一種腳本則稱為是「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