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
1937年日軍佔領中國南京後的大規模屠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南京大屠殺(日語:南京大虐殺)(日本官方稱「南京事件」(日語:南京事件[9])或「南京虐殺事件」[10]),是對於日本軍在大日本帝國的侵華戰爭全面升級的初期占領中華民國首都南京後,對當地居民實施有組織計劃預謀的大屠殺、強姦及縱火、搶劫等一系列戰爭罪與反人類罪的統稱。本來日軍在南京製造一個恐怖的世界嚇制中國人民,欲摧毀中國抵抗精神和民族意識,卻激起中國人民痛恨侵略,加強抗戰到底的決心[11]:66。
南京大屠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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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與中國抗日戰爭的一部分 | |
日軍活埋中國人的圖片[1] | |
位置 | 中國南京市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南京城之外周邊200華里的城鎮及村落都發生了大屠殺) |
日期 | 1937年12月13日-1938年2月以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嚴重的屠殺持續了7週,其中前3週特別嚴重) |
目標 | 中國士兵俘虜及南京市民,周邊地區平民 |
類型 | 屠殺、強姦、活埋等 |
死亡 | |
受傷 |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在大屠殺第一個月內約2萬中國婦女遭日軍強姦,包括強迫近親亂倫等摧殘型異常性癖性暴力行為,多數受害者遭姦殺。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日軍縱火持續6週,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軍縱火燒毀。 |
主謀 | 大日本帝國 |
行兇者 | 大日本帝國陸軍 |
大屠殺從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開始持續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判決和調查,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至30萬中國平民和戰俘遭到日軍殺害,在大屠殺第一個月約2萬中國婦女遭日軍姦殺,南京城三分之一的建築被日軍縱火燒毀[12][13][14][15][16][17][18][19]。大屠殺伴隨著劫殺、縱火和姦殺婦女,南京約1/3建築物和財產化灰,無數婦女遭強姦[11]:66。
1945年日本投降後,由於大多數關於屠殺的日本軍事記錄都是保密的,或者在盟軍接收前就已被銷毀,歷史學家一直無法準確估計大屠殺的死亡人數。日本學界對此爭論不一,對遇難人數的估計有2萬人、4萬人、20萬人、30萬人等幾種,亦有完全否定論者和日本民族主義者稱這場屠殺是為宣傳目的而捏造[20][21][22][23][24][25]。1948年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估計南京大屠殺中有超過20萬的中國人被日軍殺害[12]。在中國,自1947年南京軍事法庭審判以來[13],認為約有30萬人在大屠殺中遇難[2][6][26]。
日本政府承認攻佔南京後對許多非戰鬥人員「發生過殺害非戰鬥人員和掠奪等行為」,但對遇難人數則曖昧不清[27][28][29][30][31],在那裡服役的日本老兵也證實了大屠殺的發生[32]。儘管日本公眾對大屠殺的看法各不相同,但幾乎沒有人完全否認事件的發生,爭議的重點是事件的性質及死亡的人數[33]。故有日本部分官員和社會中的一些學者主張,這是事變背景下的特殊作戰行動,致雙方不規範衝突造成的等等論點,在縮小、推脫責任或抹黑戰後判決企圖翻案[34]。甚至是對大屠殺的否認或者對殺戮的修正,並已經成為日本民族主義的主要內容[33]。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學者們就一直在爭論死亡人數這一事件;且這也是一個有爭議的政治問題[6][26],也是中日關係中的一個障礙,圍繞大屠殺的爭議仍然是東亞地區國家間關係的中心問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