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共同宣言
2000年的一个宣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南北共同宣言》又稱《北南共同宣言》、《6·15共同宣言》是2000年6月15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雙方經過多輪外交談判後達成的聯合宣言[1]。《南北共同宣言》是朝韓分治後,雙方領導人首次會晤後簽署的歷史性文件,是朝韓關係發展中的里程碑。在《宣言》簽訂5周年之際,朝韓雙方在平壤召開了「民族統一大會」。大會通過了《民族統一宣言》並將6月15日定為「民族之日」。[2]
Quick Facts 諺文, 漢字 ...
南北共同宣言 | |
諺文 | 남북 공동선언 (南); 북남공동선언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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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 南北共同宣言; 北南共同宣言 |
文觀部式 | Nambuk Gongdong Seoneon; Bungnam Gongdong Seoneon |
馬-賴式 | Nambuk Kongdong Sŏnŏn; Pungnam Kongdong Sŏnŏ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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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日至4日,韓國總統盧武鉉與朝鮮勞動黨總書記兼國防委員長金正日召開了第二次首腦會晤並簽訂了《北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南北共同宣言》的宗旨得到延續。2008年2月,李明博出任韓國總統後,對《南北共同宣言》持否定態度[3],調整了前兩屆政府對朝鮮的陽光政策,雙方關係開始由和解轉為對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