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大臣 (英國)
英國政府政務官銜,低於大臣(Secretary)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務大臣(英語:Minister of State),新華社譯名室又譯為副大臣[1],為英國政府的次級頭銜,於外交上對應他國副部長級官員。
國務大臣指政府中低於內閣大臣(Secretary of State;等同他國部長)但高於次政務次長(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和國會私人秘書(Parliamentary Private Secretary)的政務官,屬於政治任命的部長級政務官而非公務員體系的事務官。[2]該職位有時譯作國務部長,但實際上並非部門的最高首長。[3]
如今通常在任務廣泛、責任重大的政府部門設置,對內閣大臣負責,協助或代表內閣大臣並對該部的主要任務承擔半獨立責任。[4]每個政府部門可以有不止一位國務大臣。[5]英國於1941年開始在任務繁重或內閣大臣經常出國活動的政府部門中設置此職。[6]國務大臣受《大臣守則》(Ministerial Code)的約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