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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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英語:Urban design,又譯城市設計[1])的具體定義在建築界和規劃界眾說紛紜,通常是指以都市作為研究對象的設計工作,介於都市計畫、景觀建築與建築設計之間的一種設計。相對於都市計畫的抽象性和數據化,都市設計更具有具體性和圖形化;但是,因為二十世紀中葉以後實務上的都市設計多半是為景觀設計或建築設計提供指導、參考架構,因而與具體的景觀設計或建築設計有所區別。
都市設計——為都市而設計——在人類歷史上一直是眾多空間專業者的重要工作課題。但是,一直到1950年代,歐美國家大學中才開始廣泛地成立相關學程,都市設計師(英語:Urban Designer),這門專業與都市設計這門領域,才成為新名詞而開始普遍地為世人所認知。[2]
其研究範疇與工作對象過去僅局限於建築和都市相關的狹義層面。但是,與都市計畫、景觀建築、建築學等較有歷史傳統的範疇類似地,都市設計這一範疇在二十世紀中葉已降,除了都市計畫、景觀建築、建築學等範疇的關係日趨綿密複雜,也逐漸與都市工程學、都市經濟學、都市社會學、環境心理學、政治經濟學、都市史、市政學、公共管理、永續發展等知識與實務範疇產生密切關係,因而是為一門綜合性跨領域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