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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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執法,簡稱城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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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城市管理執法, 司法管轄權 ...
城市管理執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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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執法標識 | |
城市管理執法臂章 | |
司法管轄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監督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住建部紀檢監察組 |
功能 | 行政處罰、市容管理 |
下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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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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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 | |
住建部城管監督局長 | 朱長喜 |
Close
城管執法制度經歷了從城建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再到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發展。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全面清退城管部門內的臨聘人員。
2021年新版《行政處罰法》審議通過,明確國家在城市管理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