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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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指規模較大的城市,對應於小城市或中小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4年11月發布的《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常住人口 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1]。
大城市指規模較大的城市,對應於小城市或中小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4年11月發布的《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常住人口 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