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利己主義
利己主義分類,倫理學主張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心理利己主義(英語:psychological egoism)是一種觀點,認為人類的所有行為都是出於個人利益以及自私,包括那些看上去是利他主義的行為。心理利己主義聲稱,儘管人們會選擇去幫助他人,本質上也是期望著從這個行為中直接或間接地獲利。心理利己主義更多是一種描述倫理學的觀點,比起規範倫理學,因為它只闡述了「如何理解」,而沒有闡述「應該如何」。
心理利己主義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心理享樂主義」(psychological hedonism),這個主義認為人類的所有主動行為,都是出自於對體驗愉悅和趨避痛苦的渴望。很多關於心理利己主義的討論,實際上關注的是心理享樂主義,但是這二者並不是等同的。理論家已經陳述過一些動機是利己的,但是並不以體驗愉悅/趨避痛苦為終極目的的行為。[1]心理享樂主義的支持者反駁說行為可以同時源自當下的愉悅,和對未來愉悅的預期。因此,當下的愉悅可以為更大的未來愉悅預期所犧牲。[2]而且,人類並不是僅僅為體驗愉悅/趨避痛苦所驅使,人類會承擔一些痛苦來換取更大的總愉悅。因此,所有行為依然是提升愉悅或降低痛苦的工具,即使是被定義為利他主義的行為,或者沒有改變當下愉悅程度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