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
以示反對的表達方式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抗議(英語:Protest)指的是對某些人、某國、某單位的言論、行為或措施表示強烈反對的行為,在社會學與政治學上常指群體性的反對行為[1][2][3]。抗議的方式多種多樣,從個人在街頭演講到某個群體在街頭進行示威的行為等。抗議者可能通過公開、有力的方式組織抗議,使其意見被聽取,來試圖影響大眾輿論或者政府政策,也可能採取直接行動,來試圖直接制定它們想要的改變[4]。如果抗議是為實現特定目標而進行的系統性的、和平的非暴力運動的一部分,並且涉及使用壓力和說服力,則抗議會被認為不僅僅是單純的抗議而是公民抵抗或非暴力抵抗[5]。
由於多樣化的自我表現及抗議在理論、實踐或外觀上可能被政府的政策(比如需要申請抗議許可(英語:Protest permit))[6],經濟環境,宗教規範,社會結構或媒體壟斷所限制。出動防暴警察即為政府的一種常見應對方法。
抗議自身有時可能是緣由反抗議(英語:Counter-protest)。這種情況下,反抗議者會針對原抗議的反對行為進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