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序分類學
基於系統發生的生物分類學科,按共同衍徵的程度來分類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支序分類學(英文:cladistic taxonomy)又稱支序系統學[1]、分支系統學[2]、系統發育系統學[3](英文:phylogenetic systematics,也譯作系統發育分類學[4]或系譜分類學[5]),簡稱支序學(英文:cladistic)[6],是一門基於種系發生的生物分類學科,主張透過對共有衍生性狀(共有衍徵)相似性的分析,推導出生物類群之間的分化關係,進而構建種系發生樹,以形成嚴格的單系分類系統[2][7]。「支序」意為演化支的序列,或演化支的分化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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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序分類學的創始人為德國生物學家維利·亨尼希(德文:Willi Hennig;1913-1976),1950年他撰寫了有關支序分類理論的德文著作,後在此基礎上重新改寫並譯為英文,於1966年出版了名為《系統發育系統學》的英文專著,自此支序分類學開始在生物分類學界興起[4]。此套學說理論的核心要義在於:一、生物分類必須反映親緣關係,而親緣關係必須反映共祖關係;二、分析生物之間的親緣關係時,可將牠們的同源特徵分為較原始的祖徵(近祖性狀)和較進步的衍徵(近裔性狀),只有具備共同的衍徵才能視為親緣關係接近、來自同一祖先的證據[4][8]。
支序分類學是現下最常用的生物分類方法[9],亦被普遍認為是進行種系發生分析的最佳方法,因為它提供了一套可以檢驗的假說,目前已被學者們普遍接受並廣泛應用於分類學和種系發生學研究[8]。支序分類法會收集遺傳學、古生物學和形態學等方面的訊息,最終擬製出種系發生樹來表現各生物類群之間假定的演化關係。在種系發生樹上,每個分支不論包含多少物種,都被稱作演化支。按照支序分類學的標準,任何自然合理的生物類群都必須是一個單系的演化支,即包含單一的祖先物種及其所有後代。
與傳統上基於分類階元的林奈分類法相比,支序分類法基於演化支來歸類物種,更能真實客觀地顯示物種之間的親疏關係,體現出演化論的共同祖先原則。為此有學者主張棄用林奈分類法,以演化支取代分類階元的概念,但由於分類階元在數個世紀以來的廣泛使用,其概念已深入人心,故現行生物分類法為二法並用——在以支序分類理論為主導的同時,保留傳統的分類階元,甚至根據支序分類的需要而增設新的階元。然而,林奈分類法的局限性使其無法與支序分類很好地兼容,從而造成了許多難以解決的分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