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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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覺(1903年11月22日—1983年3月3日),字子珊。抗日著名將領,抗日戰爭重要領導軍官,黃埔軍校第三期步兵科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江蘇省蕭縣欄杆區方家寨(今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欄杆鎮方家寨)人。帶領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堅守衡陽四十七天,為抗日戰爭立下汗馬功勞,榮獲青天白日勳章。曾任國民革命軍第十軍軍長、集團軍副總司令、第一軍團副司令、聯合勤務總司令研究督察主任委員、澎湖防衛副司令官等等。 1945年2月,方先覺所率第十軍所屬各師師長均獲頒中華民國青天白日勳章,使得第十軍成為中華民國建軍至今唯一一個師長以上將官共獲得四座中華民國青天白日勳章的部隊。第一屆(1947)國民大會江蘇省代表。
Quick Facts 方先覺, 出生 ...
方先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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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3年11月22日 大清江蘇省蕭縣欄杆鎮 |
逝世 | 1983年3月3日(1983歲—03—03)(79歲) 中華民國台北市 |
國籍 | 大清(1903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83年) |
效命 | 中華民國 |
軍種 | 國民革命軍 中華民國陸軍 |
服役年份 | 1926-1968 |
軍階 | 二級上將 |
統率 | 國民革命軍第十軍軍長、集團軍副總司令、第一軍團副司令、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研究督察委員會主任委員、澎湖防衛司令部副司令官 |
參與戰爭 | 台兒莊會戰、長沙會戰、衡陽保衛戰(被俘) |
獲得勳章 | 青天白日勳章 四等寶鼎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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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至台灣擔任軍職,曾任澎湖防衛司令部副司令官、第一軍團副司令、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研究督察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1968年,方先覺退役,1983年在台北病逝。[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