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高中性侵案
2020年台灣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旭光高中性侵案指臺灣南投縣草屯鎮旭光高中一名田姓男學生涉嫌性侵女同學的事件。由於嫌疑人於行為時未成年,南投縣政府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網路討論民眾避免提及嫌疑人個人資訊,惟因嫌疑人本身與該分局下轄一名警員有親屬關係,遭疑包庇、縱容,造成臺灣社會輿論反應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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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自2019年起嫌疑犯被指控強迫受害者同其進行性行為,且將過程拍攝以威脅與其持續發生性關係兩年之久。最終受害人在其家屬的陪同下於2020年4月至草屯分局報案,隨後警方將本案移送少年法庭調查、審理至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