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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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內閣為行政機關。根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的規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註 1]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行政執行機關,是總括性的國家管理機關。內閣由總理、副總理、相[註 2]、委員會委員長和其他成員組成。內閣對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人民會議及其常任委員會負責。朝鮮各級政府機關均接受朝鮮勞動黨領導[1]。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內閣為行政機關。根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的規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註 1]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行政執行機關,是總括性的國家管理機關。內閣由總理、副總理、相[註 2]、委員會委員長和其他成員組成。內閣對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人民會議及其常任委員會負責。朝鮮各級政府機關均接受朝鮮勞動黨領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