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爾市中国旧市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海拉爾市是滿洲國、國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設置的市。在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做為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中的56個省轄市之一,保留至2005年。 1947年起,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海拉爾市為興安省省會
海拉爾市是滿洲國、國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設置的市。在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做為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中的56個省轄市之一,保留至2005年。 1947年起,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海拉爾市為興安省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