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軍隊國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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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軍隊國家列表列出沒有武裝部隊的主權國家,不包括由其他國家負責防衛或以特定方式取代軍隊的境外領土。「武裝部隊」指由政府主導的防禦組織,用以推行該政府的對內及對外政策。如冰島、摩納哥等在列國家沒有設置常備軍隊,但設有非警務武力。
本表所列國家中,不少與其前佔領國因達成軍事協議而沒有設立軍隊,摩納哥與法國是其中一例[1]。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及帛琉與美國結下《自由聯合條約》,其國防由美國負責,並定期與美國印度洋-太平洋司令部反映國防事務[2][3][4];冰島在2006年前也同美國簽訂防務協議,協議要求美國必須在必要之時要保護冰島[5];安道爾曾因七百多年來沒有參與戰爭且沒有軍隊,而今只是保持著一支人數極少的軍隊,其主要任務也只是在官方場合護送國旗,在必要時該國可要求其他國家軍事支援[6]。
其餘的國家負責本國的防務安全,但是僅保留人數極少的軍隊或者沒有設立軍隊。其中一些國家,例如哥斯大黎加和格瑞那達,經歷了去軍事化改革[7][8]。其他國家自成立以來就沒有軍隊,例如薩摩亞。這些國家沒有軍隊的主要原因,是它們曾經或者現在依然得到另外一個獨立主權國家的軍事保護。
注意本表所列皆為「非軍事化國家」[9],所以日本並不在此表之列。雖然根據日本國憲法第九條,日本不擁有軍隊,但其自衛隊實際上是武裝部隊,並曾經參加國際維和任務,與受到限制的德國聯邦國防軍類似,情況較為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