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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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實(拉丁語:corpus delicti;複數:corpora delicti;英語:body of the crime, 德語:Tatbestand des Verbrechens;罪行構成)是普通法法學中的一個術語,指罪行的事實即案情,並非單指受害者、加害者或證據;就是證明犯罪必須在一個人被判犯有該罪行之前即進行的原則。
例如,除非可以證明財產被盜,否則不能對所謂的盜竊者進行審判。同樣,為了使一個人受到縱火審判,必須證明該人的犯罪行為導致了財產被燒毀。布萊克法律詞典(英語:Black's Law Dictionary)(第6版)將「corpus delicti」定義為:「實際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