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論
柏拉圖哲學的基礎理論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觀念論或理型論[註 1](英語:idealism,德語:Idealismus,又作theory of Forms 形式理論, theory of Ideas等),是希臘哲學中的一種古老的世界觀和理論,是抽象化世界觀在西方的開始,由柏拉圖總結並論述。近現代學者依據理解不同將其歸類於本體論或知識論的範疇。所謂「理型」或稱「理念」(Form, Ideas)可直譯爲「可見形態」、「外貌」(參見下文中詞源一節),在柏拉圖的理論中指代一種超出自然現象與時間的絕對、不可移存在,而自然存在的物質不過是理型的「近似物」而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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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理論,理型被視作切實存在的實體,而就本體論的層面而言,理型同時也優於感官感受到的現實存在。舉例來說,「美麗本身」、「正義本身」、「圓本身」、「人類本身」之類的觀念,用理型論的視角看待,不僅只是人類感官知覺到的某種表象,更是客觀存在的超驗實體。所謂理型並不是感官的感受,而是切實存在的事物,除此之外,它們還是完美的、永恆的。理型是經由易變的感官所觀察到的事物原型,也是其得以存在的先決條件。
柏拉圖在對話錄中並未以本人的口吻論述理型,而是藉助了他筆下包括蘇格拉底在內的角色來探討理型的存在,認爲只有對理型的研究才能帶來知識。然而對於理型論的具體內容學界從未達成共識,而這一辯論至今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