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御史
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职官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監察御史,中國古代官職,掌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隋文帝開皇二年(582年)始設。唐御史台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正八品下。宋元因之。明改御史台為都察院,掌彈劾建言,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左右僉都御史各二人,其下設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分屬各道,初為正九品,洪武十七年(1384年)提升為正七品,多以新科進士為之。清朝沿制,乾隆十七年(1752年)升從五品。明清監察御史因所受差遣之不同,又有諸多不同名目,如巡視農務即為巡農御史、巡視漕運即為巡漕御史、巡視鹽政即為巡鹽御史、巡視茶法即為巡茶御史、巡視屯田即為巡田御史、巡視邊防即為巡關御史。各道均有御史七至十一人,十三道共一百一十人,合稱十三道監察御史。